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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僵持与转机 - 和解曙光初现[1/2页]

国芯崛起:从香江到硅谷 代码潮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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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的谈判暂时休会,但启明芯与MP3专利联盟(MP3
  LA)之间的博弈并未停止。双方的法律团队继续在美、德两地的法庭上进行着程序性的交锋,同时,更激烈的较量,则转移到了幕后的、更为隐秘和频繁的沟通与试探中。
  启明芯方面,在林轩和赵晴鸢的指示下,采取了“软硬兼施,步步为营”的策略。
  硬的一手,是法律和技术上的持续施压:
  专利无效挑战程序加速推进:
  詹姆斯·怀特和戴维斯律师团队,将那份关键的“OCF报告”以及其他搜集到的Prior
  Art证据,正式、完整地提交给了USPTO和EPO,请求加速对MP3
  LA核心专利的复审和异议程序。虽然这些官方程序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才会有最终结果,但仅仅是程序的启动和证据的公开,就足以对这些专利的稳定性构成巨大威胁,也给MP3
  LA带来了持续的法律成本和市场信誉压力。
  反诉威胁升级:
  启明芯的律师团队在仔细评估后,正式向MP3
  LA的几个主要成员公司(如飞利浦、汤姆逊)发出了措辞更严厉的律师函,详细列举了这些公司某些产品(可能涉及其早期的数字音频处理器或消费电子产品)涉嫌侵犯启明芯已授权专利(如电源管理、接口技术等)的具体证据,并明确表示如果MP3
  LA继续采取不合理的诉讼行为,启明芯将保留在美国或欧洲提起专利侵权反诉的权利。这招“围魏救赵”让那些自身也有产品销售的专利池成员感到了切实的痛楚和压力。
  技术规避方案的“适时透露”:
  在一些非正式的技术交流或谈判场合,启明芯的技术专家(如顾维钧或李志远)会有意无意地“透露”一些他们正在研究的、可能部分规避MP3核心算法的替代技术方案(即使这些方案尚不成熟或存在性能缺陷)。这旨在向MP3
  LA传递一个信息:启明芯并非完全依赖你们的技术,我们有能力、也有决心寻找替代方案,如果你们的授权条件过于苛刻,我们最终可能会彻底放弃MP3标准,转而支持其他(如未来可能出现的AAC、Ogg
  Vorbis等)音频格式,这对你们来说将是更大的损失。
  软的一手,则是在谈判桌上展现出诚意和灵活性:
  承认部分专利价值,聚焦核心争议:
  赵晴鸢在谈判中不再全盘否定MP3
  LA所有专利的价值,而是采取了更具技巧性的策略。她承认MP3技术标准本身具有创新性,部分专利(特别是那些与标准兼容性直接相关的)具有一定的实施必要性。但她将争议焦点集中在那些启明芯认为“无效证据”最充分、或者其权利要求范围过宽的核心专利上,以及最重要的——授权费率的合理性上。这种“区分对待”的策略,显得更加理性务实,也更容易让对方接受。
  提出创新的和解方案:
  赵晴鸢不再仅仅是被动地回应对方的要价,而是开始主动提出一些创新的、能够实现“双赢”(或者至少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的和解方案框架。例如:
  阶梯式费率(Tiered
  Royalty):
  建议根据启明芯芯片/播放器的出货量或销售价格区间,设定不同的、递减的专利费率。销量越大,单价越高的产品,费率可以略高;而针对低端市场、利润微薄的产品,则应该有更低的费率。这既保证了专利权人的基本收益,也给了启明芯在不同市场灵活定价的空间。
  一次性买断历史+未来固定年费:
  提出以一个远低于对方最初索赔额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打包价”,一次性解决历史销售的专利费问题。对于未来的授权,则可以考虑每年支付一笔固定的、封顶的授权费(Lump
  Sum
  Annual
  Cap),而不是按量计费,以获得更大的成本确定性。
  交叉许可(CrossLicensing)作为重要组成部分:
  强调启明芯自身不断增长的专利组合的价值,提出将双方的部分专利进行交叉许可,以互相抵消部分或全部的现金支付。这对于那些自身也有产品线的专利池成员(如飞利浦)尤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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