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tion)和审判地(Venue)的便利性,尽可能将案件转移到对我们更有利的法院(如加州北区法院NDCA)。虽然成功率不高,但可以有效拖延时间。”
“第二,针对对方的初步禁令申请,提交强有力的反对意见。重点强调:1)启明芯并非恶意侵权,一直在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2)MP3
LA提出的专利费要求过高,远超FRAND原则;3)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质疑其部分核心专利的有效性(可以将我们找到的Prior
Art证据初步提交);4)颁布禁令将严重损害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剥夺消费者获得创新产品的权利),不符合公共利益。”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立刻提起反击!我们要将战场扩大化!基于我们已经掌握的证据,正式向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就MP3
LA专利池中的几项关键专利(特别是我们认为无效证据最充分的那几项)提起双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IPR程序虽然耗时,但一旦成功,将从根本上宣告对方专利无效,釜底抽薪!”
“第四,同时,我们要利用我们自己的专利组合,在美国对MP3
LA的某个或某几个成员公司(需要仔细筛选目标,比如那些自身产品也进入美国市场、且可能使用了我们某些通用技术专利的公司)提起专利侵权反诉!让他们也尝尝被诉的滋味,增加他们的诉讼成本和压力,迫使他们回到谈判桌上!”
怀特律师的应对策略,如同行云流水,层层递进,既有正面的防御,也有侧翼的牵制,更有直捣黄龙的反击,充分展现了顶级诉讼律师的专业水准。
“就按你说的办,James!”林轩当即拍板,“法律战线,由你全权指挥!需要任何技术上的证据支持,研发团队无条件配合!”
一场激烈的法律攻防战,在美国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和美国专利商标局两个战场,同时打响!
启明芯的律师团队如同上足了发条的机器,开始高速运转。一份份措辞严谨、逻辑缜密的法律文件被起草、提交;一次次与对方律师的电话会议充满了唇枪舌剑;法庭上,双方律师就管辖权、证据开示(Discovery)、初步禁令等程序性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这场诉讼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比拼,更是技术细节的较量。林轩、李志远以及相关的工程师们,也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配合律师团队理解复杂的专利权利要求,提供技术证据,甚至准备可能需要的专家证词(Expert
Witness)。
比如,为了反驳MP3
LA关于“心理声学模型”专利的侵权指控,李志远团队需要详细解释启明芯芯片中采用的感知编码算法的具体实现方式,并找出与专利权利要求描述的关键差异点。
又比如,为了支持专利无效的主张,技术考古小组需要将他们找到的那些晦涩难懂的80年代末期学术论文翻译、整理,并由技术专家出具报告,论证这些论文如何构成了对MP3核心专利的现有技术(Prior
Art)。
这场法律战争,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开始不断吞噬着启明芯的资源和精力。仅仅是支付给美国律师团队的费用,每个月就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赵晴鸢的财务报表上,法律费用这一栏的数字开始急剧飙升。
但启明芯没有退缩。林轩深知,这场仗必须打,而且必须打赢!这是扞卫公司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立国之战”!
凭借着充足的资金储备、顶级的法律团队、以及自身在技术上的充分准备,启明芯在美国战场上,顶住了MP3
LA的第一波猛烈攻势。他们成功地利用程序性手段拖延了诉讼的进程,更重要的是,在初步禁令的听证会上,怀特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雄辩的口才,成功地说服了法官——启明芯并非恶意侵权,且禁令不符合公共利益——最终,法院驳回了MP3
LA要求禁售Pioneer的初步禁令申请!
这个结果,虽然并不意味着启明芯最终会赢得诉讼,但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性胜利!它意味着Pioneer可以在美国市场继续销售,启明芯的现金流不会中断!这也极大地提振了公司内外的信心,粉碎了那些认为启明芯会“一触即溃”的谣言!
当消息传回香港总部时,整个公司再次沸腾了!林轩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顶住了!我们顶住了第一波!”他在内部庆祝会上举起酒杯,“但这只是开始!美国的仗打响了,欧洲的战火也即将点燃!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用我们的技术,用我们的产品,用我们的决心,告诉全世界——启明芯,是打不垮的!”
诉讼的烽火已经在美国点燃,启明芯虽然在首轮交锋中取得了宝贵的阶段性胜利,但真正的硬仗还在后面。而与此同时,欧洲战场上的硝烟,也开始弥漫开来……
第114章 诉讼烽火燃起 - 美国战场的首轮交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