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兵分三路 - 法律、技术与谈判[1/2页]
国芯崛起:从香江到硅谷
代码潮汐
随着启明芯内部完成“战前总动员”,应对MP3专利联盟(MP3
LA)的各项策略开始有条不紊地付诸实施。在林轩“拖、谈、打、和”的总体方针指导下,公司的法律、技术和商务团队如同三路大军,开始了协同作战,目标是在这场注定艰苦的博弈中,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第一路:法律前沿
拖延与试探
由赵晴鸢和总法律顾问詹姆斯·怀特直接指挥的“法务军团”率先行动。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执行“拖”字诀,打破MP3
LA设定的30天答复期限,为启明芯争取更多的时间和主动权。
怀特律师亲自执笔,以启明芯公司的名义,向MP3
LA发回了一份措辞极其专业、礼貌但又暗藏机锋的回函。
回函首先表达了启明芯对知识产权的一贯尊重,以及对MP3
LA各位成员在数字音频领域所做贡献的敬意。然后,笔锋一转,对MP3
LA提出的指控和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合情合理”的疑问和信息索取要求:
要求提供详细的侵权比对分析(Claim
Charts):
“贵方声称我们的产品侵犯了数十项专利,但并未提供具体哪些产品的哪些技术特征,对应落入了哪些专利的哪些具体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了便于我们进行内部评估和寻求外部法律意见,请贵方提供详细的侵权比对分析报告。”——这是专利诉讼前的标准程序,要求对方拿出具体的侵权证据,本身就需要耗费对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要求提供完整的专利列表和法律状态确认:
“贵方提供的专利列表中,部分专利似乎已过保护期或在某些国家/地区未获得授权/处于无效状态。请贵方提供一份经过核实的、在各主要市场均处于有效状态的核心专利列表,并附上相应的法律状态证明文件。”——专利的有效性并非一成不变,要求对方自证其“清白”,也是拖延时间的有效手段。
要求澄清专利池的运作机制和费率计算依据:
“贵方提出的授权费率(每芯片1美元或销售额3%)远高于行业惯例。请贵方提供该费率的具体计算模型、所依据的市场数据、以及MP3
LA内部的收益分配机制,以证明其‘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将矛头指向专利池本身的运作合规性和定价合理性,试图从反垄断或商业公平的角度寻找突破口。
要求提供与其他被授权方的协议作为参考:
“为了更好地评估贵方授权方案的合理性,请贵方提供(在隐去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与其他主要被授权方(如帝盟、创新科技等)签订的授权协议关键条款,以供我们参考。”——这几乎是不可能被满足的要求,但可以作为讨价还价和进一步拖延的理由。
这份回函,如同打太极一般,将皮球巧妙地踢回给了MP3
LA。对方如果想继续施压,就必须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来回应这些“合理”的要求。这就为启明芯争取到了宝贵的喘息之机。
与此同时,赵晴鸢也指示法律团队,开始进行“第二步”——谈(斡旋)的准备。她通过高伟绅和博锐律所的渠道,与MP3
LA的法律代表进行了初步的、非正式的、完全“Off
the
Record”(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接触。
接触的目的并非达成协议,而是:
传递信号:
表达启明芯并非完全拒绝沟通,愿意在“合理”的基础上探讨解决方案,避免对方过早采取极端法律行动。
收集情报:
试探MP3
LA内部的真实态度(是铁板一块还是存在不同声音?)、他们的底线在哪里、他们最担心的风险是什么(比如专利被无效的风险有多大?)。
分化瓦解(潜在策略):
尝试了解专利池内部不同成员(如Fraunhofer,
Thomson,
Philips等)之间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看看是否存在“各个击破”的可能性。
这种“边打边谈”、“以拖待变”的法律策略,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却有效地打乱了MP3
LA试图“速战速决”的计划,为启明芯后续的技术准备和市场反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窗口。
第二路:技术纵深
规避与掘证
在法律团队在前方进行周旋的同时,由林轩亲自督导的技术团队,则在后方紧张地进行着两项关键工作:技术规避的可行性分析和专利无效证据的深度挖掘。
技术规避的“窄门”:
陈家俊和李志远组织了专门的技术小组,将MP3
LA专利列表中那些被认为侵权风险最高的核心专利,进行了逐一的解剖分析。他们试图寻找是否存在某些算法实现上的“窄门”,可以通过修改芯片的硬件逻辑或软件算法,在不显着影响性能和兼容性的前提下,绕开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第113章 兵分三路 - 法律、技术与谈判[1/2页]